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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将于1月15日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

  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微博消息,由于将对北京全市出租车计价器进行调整,1月15日至1月21日定为过渡期,期间新旧燃油附加费政策并行,已调整计价器的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,未调整计价器的仍按现行政策执行。1月22日全部完成北京市出租汽车计价器调整工作,北京所有出租汽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。[我来说说北京将于1月15日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]

  按照《北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动态调整办法》,根据当前油价情况,并报经市政府批准,北京市自2015年1月15日起取消出租车燃油附加费1元/运次,出租车运价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费。

  燃油附加费与油价有啥关系?

  一、本市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标准与出租汽车常用油品最高零售价(以下简称油价)变动幅度实行联动。

  二、以3个月为1个周期,定期测算油价变动幅度,调整燃油附加费标准。

  三、油价每提高(或降低)0.8元/升,燃油附加费相应提高(或降低)1元/运次。油价波动未达到0.8元/升时,燃油附加费不作调整。

  四、油价变动水平不足0.8元/升,按照"顺序承担油价风险,适时疏导油价影响"的原则,采取驾驶员负担和企业、政府临时补贴措施。具体办法由市交通委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实施。

  五、油价变动幅度由市交通委运输局测算。当油价变动达到燃油附加费调整幅度时,由市交通委运输局提出调整燃油附加费申请,经市发展改革委同意,对外公布实施,不再另行听证。

  六、本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实施。

 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  发改委:出租燃油附加费调整由地方政府定

  2012年06月08日报道 针对"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跟涨不跟跌"的现象,国家发改委表示,有关出租车的燃油附加费在理论上是可以下降,这由各地方政府自主决定。

  以北京为例,2011年4月和2012年3月北京市分别两次提高燃油附加费,目前超过基价公里(3公里)的乘客需要交纳3元燃油附加费,已占到起步价10元的30%。记者查阅相关统计数据发现,自2009年征收燃油附加费开始,国家发改委曾多次调整成品油价格,其中包括两次价格下调,而燃油附加费只涨过两次,从未有过下调。

  专家认为,下游行业应更灵活地体现出油价的变化,无论涨跌,均应及时调整价格,做到公平透明,避免百姓利益受损。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贸易经济系主任洪涛说,成品油调价后通常会引起一系列价格的变动,但是往往是涨价以后相关产品会迅速提价,降价以后却反应迟缓。这种"跟涨不跟跌"、"涨多降少"的现象很不正常。

  近年北京市燃油附加费调整:

  2013年7月1日:下降至1元/次

  2013年3月1日:上调至3元/次

  2012年12月5日:下降至2元/次

  2012年3月31日:上调至3元/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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